我是怎樣接受全能神的
我是1995年蒙召歸主的,後來,在真耶穌教會被立為執事,負責證道、教詩。
1998年聽說有人傳「東方閃電」,帶領對我們說:「他們有政治目的(反對國家)和經濟目的(非法斂財),是脫離聖經的『異端』……」為了防止信徒接受「東方閃電」,帶領又把「對傳『東方閃電』的人一律不接待,違者按違反教規論處」的條款列在教規中。我對此也不加分辨,就在教會大肆宣講帶領的話,還囑咐信徒要「堅固信心,持守真道,共同防禦直到主來」;在會中又樹立「會興我榮,會衰我恥」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強調「每個人都要嚴格按上面教會的規定做,尤其頭羊和執事更要從自身做起,看顧好主的羊,等主來好向主交賬」。這樣我還不放心,又隨時下各教會查訪、掌握情況,阻止信徒接受全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