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東方閃電|書籍 什麼是遵行神的旨意?人光為主傳道作工是不是遵行神的旨意?

十八 必須交通透亮什麼是遵行神旨意與信神真實的見證

1 什麼是遵行神的旨意?人光為主傳道作工是不是遵行神的旨意?

參考聖經: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3-24)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

相關神話:

      「現在聖靈所走的路也就是神現實的說話,所以人要走上聖靈所走的路就得順服、吃喝道成肉身的神的現實說話。他作的是話語的工作,一切都從他的話語說起,一切都建立在他的話語之上,建立在他現實的說話之上,無論是要定真道成肉身的神,還是要認識道成肉身的神,都要在他的話上多下功夫,否則,人都一事無成,都一無所有。人在吃喝神話語的基礎上來認識神、來滿足神,這樣才能逐步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人吃喝神的話、實行神的話這是最好的與神配合,是最能站住子民見證的實行。當人領受而且能順服神現實說話的實質之時,人就活在了聖靈所帶領的路中,走上了神成全人的正軌中。
…………
你能接受神的託付,接受神的應許,隨從聖靈所走的路,這就是在通行神的旨意。」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性情變化的人都是進入神話實際的人》

      「在每一個時代神作工在人中間的時候神都賜給人一些話語,告訴人一些真理,這些真理就是人當持守的道,是人當遵行的道,是人能達到敬畏神遠離惡的道,也是人在生活中、在人生歷程中該實行、該持守的,這就是神要發表話語給人的目的。這些話語從神那兒發表出來,人就應該持守,人持守了就得著生命了。人如果不持守、不去實行,在生活當中沒有活出神這些話,那人就不是在實行真理;不是在實行真理就不是敬畏神遠離惡,就不能滿足神;人不能滿足神就不能得到神的稱許,這樣人的結局就沒有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

      「遵行神的道不是在外表守規條,而是在你臨到這事的時候,首先你把它看成這是神擺佈的一個環境、神交給你的一個責任,或者是神對你的一個託付,甚至這個事臨到的時候,你應把它看成是神對你的試煉。當這事臨到你的時候,你心裡得有一個標準,你得想這個事是從神來的,你應該怎麼做才能盡到責任,對神有忠心;怎麼做才能不觸怒神,不觸犯神的性情。」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

       「若人能達到有意識地滿足神,能有意識地實行真理,能有意識地背叛自己、放棄自己的意思而順服體貼神的心意,這些事有意識地都能做了,這叫準確的實行真理,這叫真正的實行真理……」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追求真理才能達到性情變化》

      「明白神的話,按神的話去實行,所作所為都有原則,不是守規條,不是勉強做給人看,而是實行真理,憑神話活著,這樣的實行才是滿足神。凡是滿足神的作法都不是規條,而是實行真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信神要注重實際不是搞宗教儀式》

      「談到作工,人都認為作工就是為神跑路,各處傳道,為神花費,這樣的認識雖然是正確的,但是太片面,神對人的要求並不單單指為神跑路,而是更多的在靈裡的服事、供應。……作工並不是指為神跑路,而是指人的活出、人的生命能不能供神享受,作工是指用人對神的忠心、對神的認識來見證神,來服事人,這是人的責任,是人都該認識到的。可以說,你們的進入就是你們的作工,你們是在為神作工的過程中追求進入的。經歷神不僅是會吃喝神的話,更重要的是得會見證神,能事奉神,也能服事、供應人,這是作工,也是你們的進入,是每個人都該做到的。有很多人只注重為神跑路,各處講道,卻忘記了個人的經歷,忽略了屬靈生活的進入,所以才導致了事奉神的人成了抵擋神的人。」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與進入(二)》

      「假如說你能為神作工,但是你卻不順服神,不能真正地愛神,這樣你不僅沒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而且還會被神定罪,因為你是沒有真理的人,你是不能順服神的人,你是悖逆神的人。你只是注重為神作工作,卻不注重實行真理,不注重認識自己,對造物的主並不了解也不認識,而且你對造物主不是順服也不是愛,你是一個天性悖逆神的人,所以說就這樣的人造物的主並不喜歡。」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

      「外表看,人都奔波忙碌,為神花費、作工,其實,人的內心深處都在盤算著下一步該如何得福或作王掌權。可以說,人的心在享受著神的同時仍在算計著神,人這樣的情形正是神深惡痛絕的,神的性情不容許任何的人欺騙他、利用他。」

摘自基督起初的發表與見證

      「有許多人跟隨神只關心自己怎樣才能得福、怎樣才能躲避災難,一提到神的作工、神的經營,他們就默不作聲,絲毫不感興趣。他們認為了解這些枯燥的問題並不能使自己的生命長大,也不能獲得什麼益處,所以他們即使是聽了有關神經營的信息也只是稀裡糊塗地對待,卻並不當作寶貝來接受,更不當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來領受。這些人跟隨神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一個目標——得福,除此之外與他們的目標根本不相干的事他們都懶得去搭理。他們認為信神能得福這是最正當的目的,也是他們信神的價值所在,如果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那就什麼都不能打動他們的心。這是更多的當前信神之人的現狀。他們的目的、存心聽起來很正當,因為他們在信神的同時也在花費、在奉獻、在盡本分,他們在付出青春年華,也在撇家捨業,甚至長年累月地在外奔波忙碌,他們為了最終的目的改變自己的愛好,改變自己的人生觀,甚至改變自己的追求方向,但他們卻不能改變自己信神的目的。他們都是在為經營自己的理想而跑路,不管道路有多遠,也不管途中有多少艱難險阻,他們都堅韌不拔、視死如歸。是什麼力量能使得他們如此這樣地不斷付出呢?是他們的良心嗎?是他們偉大、高尚的人格嗎?是他們與邪惡勢力抗衡到底的決心嗎?是他們為神作見證而不求報酬的信心嗎?是他們為了成就神旨意而不惜付出一切的忠心嗎?還是他們從來就沒有個人奢求的奉獻精神呢?對於一個從來就不知道神經營工作的人能付出如此多的心血代價,這簡直是天大的神蹟!我們姑且不論這樣的人到底付出了多少,只是他們的行為很值得我們去解剖。一個從來就不了解神的人能為神付出如此多的代價,這裡除了與人息息相關的利益之外,還能有其他的理由嗎?話說到此,我們發現一個人都從未發現的問題: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說白了,就是僱工與僱主的關係,僱工的勞碌只是為了拿到僱主賜給的賞金。這樣的利益關係沒有親情,只有交易;沒有愛與被愛,只有施捨與憐憫;沒有理解,只有無奈的忍氣吞聲與欺騙;沒有親密無間,只有永不能逾越的鴻溝。事情已到了如此地步,誰能扭轉這樣的趨勢呢?又有幾個人能真正了解這種關係的危急呢?我相信,當人都沉浸在得福的喜悅氣氛中的時候,沒有人會想到人與神的關係竟是如此的尷尬、如此的不堪入目。」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

      「有些人說保羅作了那麼多工作,他對教會的負擔、造就太大了,保羅的十三封書信維持了恩典時代兩千年,除了四福音就是保羅的十三封書信,誰能比得上他呢?約翰寫的《啟示錄》誰也解不開,但保羅寫的書信都是供應生命,他作了對教會有益處的工作,別人誰能達到呢?彼得作了什麼工作?人衡量人是根據人的貢獻,神衡量人是根據人的本性。保羅在追求生命的人中間是一個不認識自己本質的人,他根本不是一個謙卑順服的人,他對自己抵擋神的實質根本沒有認識,所以說他是一個沒有細節經歷的人,是一個不實行真理的人。彼得就不一樣了,他在自己的缺欠上、在自己的軟弱上、在受造之物的敗壞性情上都有認識,所以他對自己的性情變化也有實行的路,他不是一個只有道理卻沒有實際的人。變化的人屬於蒙拯救的新人,屬於合格的追求真理的人;不變化的人屬於天然老舊的人,是沒有蒙拯救的人,也就是被神厭棄的人,即使作的工作再大也不蒙神紀念。對照你個人的追求,你自己到底是彼得還是保羅一類的人,這都是不言而喻的。若你的追求還是沒有真理,到現在仍然如保羅一樣狂妄蠻橫,而且還誇誇其談,那你無疑就是一個失敗的敗類。若你的追求就如彼得一樣,是追求實行與真實的變化,不狂妄也不驕縱,而是追求盡本分,那你就是一個可以得勝的受造之物。」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

      「你總憑私慾活著,總滿足自己的私慾,這樣的人在神面前沒有見證,在撒但面前沒有見證,這是羞辱神的記號,處處羞辱神。你說:『我也沒做什麼,羞辱神什麼了?』你的心思意念、你做事的存心、你做事的目的、你做事的動機、你做出事的後果,你處處都在滿足撒但,讓撒但當笑料,讓撒但抓把柄,沒有一點作為一個基督徒該作的見證。你處處羞辱神的名,沒有真實的見證,那神會紀念你所做的嗎?到最後,神會給你的所做所行、給你所盡的本分下什麼樣的結論呢?是不是得有個結果,得有個說法?聖經裡主耶穌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7:22)主耶穌說什麼?(「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為什麼主耶穌說這話?那些奉主的名醫病趕鬼、奉主的名傳道跑路的人為什麼成了作惡的人了?這些作惡的人是哪些人哪?是那些不信神的人嗎?(不是。)是哪些人?(信神而不行真理的人。)對!相信神,跟隨神,也為神花費,也為神撇棄,也盡上了自己的本分,但是盡本分沒有忠心,沒有見證,成了作惡了,所以主耶穌就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摘自《基督的座談紀要·把真心交給神就能得著真理》

      「我是不會可憐你們受苦多年又徒勞無獲的;相反,我對待任何一個並未達到我要求的人只有『罰』,沒有『賞』,更不會同情。或許你們以為你們跟隨多年無論如何也有苦勞,不管怎樣也能做個效力者在神家撈個飯碗。我說在你們中間這樣想的人也佔多數,因為你們向來都是奉行只佔便宜不吃虧的原則。那我現在正式告訴你們:我不管你勞苦功高,或是資格大大,或是追隨左右,或是名望頂天,或是態度好轉,只要你沒有按著我的要求去辦,那你永遠不可能獲得我的稱許。你們還是把自己的種種想法打算趁早都一筆勾銷,把我的要求都認真對待對待,否則,我會將所有的人都化為灰燼來結束我的工作,充其量將我的多年作工與苦難化為烏有。因為我不能把我的仇敵與帶著邪惡味道與撒但原樣的人帶入我的國中,帶入下一個時代。」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過犯會給人帶入地獄》

     「你說你一直跟著神受苦了,風裡來雨裡去,跟神同甘苦共患難,但就是神所說的話你沒活出來,你就想天天跟著神跑就行了,你也沒想活出一個有意義的人生,你說反正你相信神是公義的,你為他受苦、為他跑路、為他奉獻,沒有功勞還有苦勞,他保證紀念你。神是公義的這不假,但這公義之中不摻有雜質,並沒有人的意思,不摻有肉體,不摻有人的交易,凡是悖逆抵擋的、不遵守他道的都得經受懲罰,一個不饒恕,誰都不放過!……我的公義性情對你這樣的人只是刑罰,是審判,是公義的報應,對一切作惡的人都是公義的懲罰,凡是不遵行我道的,即使跟隨到底的也必然受懲罰,這才是神的公義。……公義就是聖潔,也是不容人觸犯的性情,凡是污穢的、沒經過變化的,都是他厭憎的對象。公義的性情並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是國度中的行政,這樣的行政對任何一個沒有真理、沒經變化的人都是公義的懲罰,沒有挽救餘地。因為在人都各從其類的時候罰惡賞善,是人類的歸宿顯明之時,是拯救工作結束之時,再不作拯救人的工作,而是報應每個作惡的人。」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彼得的經歷——對刑罰、審判的認識》

      「有些人最終要說:『我為你作了那麼多工作,沒功勞也有苦勞,哪怕讓我進天堂吃生命果也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從創世到如今我未曾對任何一個獻私情的人開過這樣的方便之門,這是天規,誰也打不破!你得追求生命,今天要成全的是彼得一類的人,是追求個人性情變化的人,是願意作神的見證、願意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的人,就這樣的人才是被成全的人。假如你就是為了得賞賜,不追求自己的生命性情有變化,那就一切都徒勞了,這是永不改變的真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

       「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別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所以受懲罰的人都是因著神的公義而受懲罰的,是因著他們自己作惡多端而遭到了報應。」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夠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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